公司强制扣除工资,非法终止劳动合同
不管什么原因,员工离职公司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分析不管什么原因,员工离职公司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
不管什么原因,员工离职公司扣离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都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可以扣工资的情形只有2种:一是,员工接受了单位的专项出资培训并依法签订了法律依据:《服务期协议》后期限届满前,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违约金,此时可以扣发工资抵偿违约金,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二是,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员工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有义务赔偿。若员工继续留任,那么赔偿款可以通过每月扣发不超过月工资20%的标准进行按月折算。若员工被辞退或协商离职,那么单位可以扣发工资抵偿,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如果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工资百分之七十发放。员工要求即辞即走,不可以扣一个月的工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没有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克扣劳动者合法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